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敦本务实 崇义奉公”

特色专业: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推荐指数

  • 法学 推荐指数

  • 马克思主义理论 推荐指数

五、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3、所有考试科目以考生所在省《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六、录取

1、凡是第一志愿报考且分数达到我省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原则上都予以录取。 2、凡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未上线而上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志愿,在专科层次调剂录取。 3、我校属农、林、水、地、矿、油六类院校,按照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可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具体录取优惠条件见江西省考试院公布的条件为准。

七、考生注意有关事项

1、考生录取后要服从实际专业录取数和成班率要求作必要的调整。 2、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中下旬。 3、报考时间、报考类别、最终招生专业、学制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学生通过学习,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及计算机应用技术,达到全日制高等院校同专业、同层次的毕业水平。学生修业期满,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成人学历、学位在晋升职务、职称等方面享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同等待遇。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 3、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办法

1、报名时间:8月底至9月初,具体报名时间及方式以考生所在省考试院网上公布为准 2、报名地址: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县(区)招考办 3、报名办法:按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简章》执行。 4、咨询人:李老师    电话:0794-8306784 网址:http://jxjy.ecut.edu.cn

一、学校概况

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自然资源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共建的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教、艺兼备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70余人,教授、副教授600余人。学校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2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2.3万余人。拥有“十三五”国家国防特色学科5个, “十三五”江西省高校一流学科3个,化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5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2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环境工程在内的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学校创校60多年来为国防军工事业和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23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一大批政府部门领导、商界精英、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级技术专家。 我校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创办成人教育,长期以来,学校把成人教育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服务社会、服务江西、服务广大群众的重要平台,构建了一支适应成人教育特点的高素质的教学教辅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急需人才。 我校还在海南、浙江、湖南、南昌、吉安、上饶、宜春、新余、赣州、萍乡等地设立函授站(教学点)。凡报考本院的考生被录取后,可就近安排学习。欢迎有志成才者来我校深造!

联系我们

  • 学理教育报名热线:13966668888

  • 学理教育服务热线:

  • 学理教育网址:https://www.xueli580.com

  • 特别提醒:

  • 1)学习中心须发放高校或学理统一印刷的招生简章及相关宣传材料,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资料。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在招生宣传中严禁使用“包过”、 “代写作业”、“直接取证”等用语。

  • 2)严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一经查实,取消学习中心的招生资格;严禁异地招生,不得跨省、区或点外设点组织招生等。如有非本地身份证报名的学生,报名时须提供本地居住证(或社保证明、户籍证明、房产证之一)以证明其长期居住在当地,经审核后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 3)杜绝套读、兼读:不得招收18周岁以下的学生。

  •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返回顶部

学员注册/登录

勾选代表您已经阅读并同意 《学理教育用户协议》